山东省文物总店位于西门桥旁,月牙泉畔,南邻趵突泉,北望大明湖,背依五龙潭,处于济南市区商业和旅游的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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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省文物总店大楼 |
山东省文物总店成立于1961年,是全国影响较大的几家文物商店之一,其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征集社会流散文物,为博物馆和研究机构提供馆藏文物和研究资料,并为民间文物的收藏提供协调和交流。山东省文物总店营业大楼面积达3200余平方米,内设文物外销部、工艺品部、文房四宝部和真赏斋等四个经营部室。
文物外销部是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文物经销专柜,主要经营国家文物政策许可范围之内的可移动文物,包括瓷器、玉器、名人字画、铜器、刺绣服装、名砚图章、竹木牙雕和古代家具等。该部面向社会进行收购和销售,现有库存文物近十万件,每年征集各类文物金额达数百万元,有经验丰富的著名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和收购,杜绝赝品,逐件保真,使库存文物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得以扩大和提高。
工艺品部主要经营各类新工艺制品,包括瓷器、玉器、景泰蓝、民间工艺品以及文物复制品和仿制品,种类丰富,品种齐全,商品产地遍及全国,可谓集工艺品之大全。
文房四宝部主要销售近现代名人书画、湖笔、徽墨、宣纸和四大名砚。,书画作品均为名家真迹,并配有鉴定证书;宣纸以安徽红星牌为主并得到该品牌在山东省的代理权;石章以寿山、青田、巴林为主并设精品专柜;毛笔品种达300余种,其丰富程度为同行业之冠。该部每年定期举办书画和文房四宝展销会十余次,藉此大大提高了山东省文物总店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。
真赏斋经营部设于济南百旺文化市场内,以经营可销售文物和近现代名人书画为主,是我店对外交流的窗口,为我店文物的收购和销售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。
近年来,在山东省文化厅的领导和支持下,山东省文物总店集思广益,开拓进取,采取了多元化经营方式,对内实行制度化、科学化管理,对外努力开拓文物征集和销售渠道,各项工: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山东省文物总店将“集九州翠物,汇齐鲁斯文”,以热情而周到的服务欢迎各界朋友的到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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