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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文化局

一、领导班子

亢清泉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青岛市文化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华山青 纪委书记
王纪生 副局长
杜 超 副局长
王 琳 副局长
丛润滋  副局长
宋连威  副局长
陈吉瑶  副局长

二、情况简介

    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和内涵,是一个城市品格的象征。青岛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。改革开放以来,青岛的文化事业提到了飞速的发展,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。新建了一批文化设施,创作了一批优秀文艺产品,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为全市人民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。当前,全市文化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。经济全球化、加入WTO、承办2008年奥运帆船比赛,也将为我们吸收世界优秀文化,扩大对外开放,促进文化的相互交融提供有利的条件。为此,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,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,联系我市的实际,现阶段全市文化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是: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,积极适应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,按照经营城市的要求,突出“五个特色”,认真实施“文化七项工程”,积极推进文化创新,努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,培育青岛精神,提高市民素质,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、文化风尚优良、文化生活丰富、文化设施先进、文化产业发达的在全国和国际具有影响力的现代文化名城。

 

地址:青岛市大学路7号(北门)
邮编:266003
电话:0532-82865999、82866258
传真:0532-82861697
网址:www.qdwhw.com(http://whj.qingdao.gov.cn)  

 

青岛文物局

一、领导班子

魏书训 局长
黄耀华 副局长

二、情况简介

    青岛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。改革开放以来,青岛的文物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,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。到目前为止,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,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1处,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9处,另有省级历史优秀建筑131处。青岛市的文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,进一步强化了文物抢救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。认真落实人大1号议案,完成了天后宫和康有为故居的修复和布展,并对外开放。近处来先后修复开放了迎宾馆、天主教堂、基督教堂、天柱册魏碑等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。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重大突破,配合基本建设先后抢救发掘了胶南河头遗址、古墓葬。同时加强文物执法和文物鉴定工作,破获了一批文物犯罪案件,为社会各界鉴定文物万余件。当前全市的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。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结合我市的实际,现阶段我市文物工作发展的思路和奋斗目标是: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统领文物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及各项法律法规,依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,积极推进文物创新,努力开拓我市文物工作的新局面。

地址:青岛市大学路7号(北门)
邮编:266003
电话:0532-82877688 828654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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