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剧院始建于1954年,隶属于山东省委文化局。座落于济南市中心地段繁华的文化西路上。是一座仿古建筑风格的多功能剧院。山东剧院不仅是山东省重要的文化设施,也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的主要阵地,是山东省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,还是专业艺术院团和艺术工作者展示艺术作品的平台,是社会各系统、各行业展示行业、企业文化的理想场所。剧院建成营业以来,国内外艺术团体和艺术家纷纷来到剧院演出,集高雅艺术和大众文化于一身,充分发挥了剧院作为文化阵地的作用。为繁荣省城文化生活、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艺术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为了满足现在演出对剧院设施的要求,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剧院于2000年进行了全面翻建。改造后的山东剧院保持了古朴高雅的仿古建筑风格,。作为一个多功能剧场,能承接大型歌舞剧、戏剧、综艺节目、电影放映、会议、讲座等各种艺术表演活动。规范的剧场设计,先进的数字化灯光、音响舞台机械设备配置,充分满足各种表演形式的需要;合理的观众视线分析设计,中央空调的使用,保证观众在舒适的环境中欣赏高质量的演出。剧院还配有服装室、化妆室、道具室、会议室、演员接待中心等设施,保障演出团体就餐、入住、排练、演出等全方位的需要。
自2004年山东剧院重新面向社会营业以来,剧院领导班子在省文化厅的领导下,本着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,创新管理经营服务理念,承接了国内外文化交流演出活动,省内重大演出,各艺术团体、各系统行业的演出活动,打造了一流的演出服务品质,受到艺术界同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,并与社会各界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。山东剧院以创新的服务理念、完善的服务设施,一流的服务手段,全面、安全的服务保障,为创建良好的文化业态、繁荣省城的文化生活作出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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